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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3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 0 2 1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一 、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二 、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六 、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表 七 、 财政 拨 款 基 本 支 出 经 济 分 类 决 算 表

八 、 国 有 资 本 经 营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九 、 财 政拨 款 “ 三 公 ” 经 费 支 出 决 算 表

十 、 政 府 采 购 情况 表

十 一 、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支 出 情 况 表

第二部分2 0 2 1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说 明

第三部分2 0 2 1年 度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

第四部分2 0 2 1年 度 部 门 绩 效 评 价 情 况

第 一 部 分 2 0 2 1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报 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 二 部 分 2021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说 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劳动局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批复>》(朝编[1996]第1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1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科、基金结算科、稽核科、内控监督科、登记支付科、综合受理一科、综合受理二科、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科、基层管理科、统计分析科、信息技术科、档案管理科、政务服务科、电话咨询中心、分中心管理科、区养老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区工伤保险行政事务受理中心。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区人力社保局研究拟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相关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受理辖区内注册单位及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乡)居民、无保障人员、超转人员、涉农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3)依法依规支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和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城镇(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付管理和业务经办工作;

(5)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辖区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等工作,参与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6)承担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征缴和各项待遇支付等工作;

(7)负责编制本区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方案,监测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各类会计、统计报表统计工作;

(8)负责对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并受理辖区内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举报、投诉;

(9)指导、受理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街乡社保所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10)承担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服务对象发放补换社会保障卡等相关工作;

(11)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各类参保人员缴费、社会保险(障)权益记录,并提供查询、打印服务等工作;

(1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事业编制243人,实际234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609.56万元,比上年增加376.48万元,增长2.8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569.08万元,比上年增加382.49万元,增长2.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69.0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548.81万元,比上年增加356.21万元,增长2.70%,其中:基本支出8,434.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25%;项目支出5,114.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75%。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09.56万元,比上年增加376.48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48.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6%;教育支出3.2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119.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73.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59%;卫生健康支出1,143.7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4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54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群众团体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8.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依据文件发放实习人员补贴。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100.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3.2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员工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9.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19.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2,273.5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59.86万元,下降7.95%。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10,339.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0.15万元,增长2.18%。主要用于开展社会保障业务工作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71.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8.49万元,增长11.30%。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残疾人事业”(款)2021年度决算340.6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340.67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贴缴费。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2021年度决算100.7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877.58万元,下降94.91%。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621.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68.41万元,增长37.17%。主要用于区属离休人员生活补贴及劳动保障服务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43.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1.20万元,下降5.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558.7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6.20万元,下降2.82%。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医疗救助”(款)2021年度决算585.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45.00万元,下降7.14%。主要用于区属离休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434.5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 三 部 分 2 0 2 1 年 度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2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1万元减少4.2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15万元减少2.1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36万元减少2.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2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5.36万元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16.37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台,45.42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3)20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 四 部分 2021 年 度 部 门 绩 效 评 价 情 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项目负责人

 

金莹

 

联系电话

 

53918529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978.34

 

1978.34

 

1978.34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978.34

 

1978.34

 

1978.34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群体全覆盖,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

 

  目标群体全覆盖,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按调资文件要求调资补发。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指标1:享受待遇人数

 

享受待遇人数23650人。

 

实际享受待遇25185人。

 

20

 

2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参保范围

 

依据政策规定,应保尽保。

 

依据政策规定,应保尽保。

 

15

 

15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支出进度

 

按时,按进度发放。

 

按时,按进度发放。

 

10

 

1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支出成本

 

按标准足额发放。

 

按标准足额发放。

 

10

 

10

 

 

指标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社会效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基本生活。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基本生活。

 

25

 

25

 

 

指标2: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参保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95%

 

满意度达95%

 

10

 

10

 

 

指标2:

 

 

 

 

 

 

总分

 

100

 

100